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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_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采购资产盘点及托管服务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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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采购资产盘点及托管服务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14:56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正常工作运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资产盘点服务及托管服务项目。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成交人数量

服务期限

资产盘点

40,000.00元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资产

托管服务

45,000.00元

1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合计

85,000.00元

1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项名称

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资产盘点

1.全面盘点,确保账账一致,账实一致,存放地等一致。

2.对在账资产实物进行标签张贴(采用环保、耐用材质),确保查有所物,查有所账。

3.盘点服务期间确保不少于一人留守我单位进行协调工作。

4.移交相关资产文件和出具正式的国有资产清查报告书。

5.其他未尽事宜。

1

40,000.00

2

托管服务

1.依财务工作进度定期对国资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各类系统内报表的填报工作。

2.协助新购实物资产的录入、张贴资产标签等(含采购资料扫描上传附件)。

3.协助处置资产(报废、调拨、出租出借等)的销账工作等(含相关资料扫描上传附件)。

4.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年度清查工作,并出具正式的国有资产清查报告书。

5.其他未尽事宜。

1

45,000.00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

  (1)资产盘点工作于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需求任务,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书;

  (2)资产托管服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1.2 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益路办公点、天贵北路办公点)。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9日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楼6楼基金会,联系人:石老师;电话: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服务方案;

  3.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分方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3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30

2

同类业绩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0

3

业绩评价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服务单位对服务质量的正面评价,每提供1个评价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且有用户单位盖章确认的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不得分。)

10

3

服务方案

(1)服务方案内容理解透彻、准确,具有完整详细的具体服务实施计划,有亮点、可实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0分;

(2)服务方案内容理解准确但不够透彻,有具体服务实施计划,有亮点、可实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0分;

(3)服务方案内容理解不准确不透彻,有具体服务实施计划但不详细,有一定亮点、可实施,有部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

(4)服务方案内容理解不准确不透彻,有服务实施计划但不具体,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5)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40

合计

100

  七、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教师发展中心)208室;

  联系人:王登亮;联系电话:36892677。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 1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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